關于公布2011年“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名單的通知
供銷廳合字〔201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供銷合作社: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會精神,進一步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更好地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總社)決定自2011年起在全系統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活動,并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的意見》(供銷廳合字〔2010〕87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下發后,各地高度重視,認真部署,制定了建設規劃,提出了具體的發展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等,并積極向總社推薦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根據《意見》精神,總社對各地推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制度建設、財務管理、入社農戶數、標準化基地、注冊商標等進行了嚴格審核,選定200家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見附件)作為示范社進行公布并在全系統推廣。這些專業合作社普遍規模較大,內部治理較規范,專業化程度較高,市場競爭力較強,對于全系統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具有很好的示范意義和帶動作用。
為進一步發揮示范社的引導帶動作用,總社將充分利用報紙、雜志及網站等新聞媒體對入選的示范社進行宣傳推介,提升其在系統內外的影響力;積極同有關部門協調,為示范社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十二五”期間,供銷合作社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將繼續加大對專業合作社項目的扶持,并優先支持示范社建設名特優標準化種養基地、加工、流通設施項目。
各地供銷合作社要加大宣傳力度,挖掘典型,介紹經驗,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對示范社進行宣傳推廣;積極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經營等方面的培訓,切實提升其運營水平;大力推動系統企業與示范社對接,搭建連接合作社與流通網絡的橋梁;努力爭取政策,協調有關部門為示范社建設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
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要認真按照總社《意見》和省級社規劃部署,進一步加強規范化管理,提升標準化水平,推行品牌化運營,開展市場化對接,不斷增強發展活力、帶動力和市場競爭力,帶動全系統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為推動農村繁榮、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請入選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將發展情況(包括主要舉措、取得成效、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等內容,字數在3000字以內)及合作社、產品照片(電子版)報送至省級供銷合作社,并由省級社統一匯總后于5月1日前上報總社。
附件:2011年甘肅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名單
甘谷縣磐安三十鋪朱圉果蔬專業合作社
靜寧縣格瑞蘋果專業合作社
武都區中匯蕓豆專業合作社
蘭州隴海農產品產銷專業合作社
西固區西柳溝張家大坪韭黃專業合作社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